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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正彦:一个30年坚持搞包产到户的县委书记
来源:《党史博览》2012年第11期  作者:阎长贵  点击次数:

覃正彦,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任湖南石门县委书记 (原是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1965年任第一书记),70年代任湖南国营西洞庭农场党委书记,80年代任湖南桃源县委书记。不论在哪里任书记,他都坚持在农业战线搞包产到户和生产责任制,并都取得了成功,赢得了群众拥护,也给国家作出了贡献。1983年他升任常德地区纪委书记,1985年当选为湖南省纪委委员,1990年任常德市委特约顾问,1992年退休。这里,我们谈谈他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地搞包产到户和生产责任制的故事。


覃正彦

公开宣传包产到户的好处

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在农村长期推行极左政策,大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一手高指标,一手右倾帽”,导致严重的“五风”错误(即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共产”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造成农业和畜牧业大减产,再加上粮食高征购,造成城乡人民生活极端困难,特别是农民更苦,吃不饱饭,许多地方农民吃野菜,吃树皮,甚至吃观音土,饿死了不少人。

1961年,覃正彦带领石门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农村进行了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在雁池公社马家大队,他们发现一个生产队在少量的自留地和新开垦的荒地上种玉米、红薯、黄豆等,结果以不足生产队总耕地面积的10%,却收获了占全队30%以上的粮食,群众就靠这些粮食渡过了难关。

在城关公社红土坡大队的一个生产队调查,晚上开座谈会时,有个叫王传江的社员站起来说:“你们都怕说,我来说,说错了我坐牢,坐牢还有饭吃。农业生产这样搞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按我们社员要求就是要搞包产到户。”他一下说出包产到户有十大好处:多产粮食社员能吃饱饭,生产队长不用天天喊工催工,生产有责任心,不偷工减料,生产质量有保证,勤快人更加勤快,懒人也不偷懒,狡猾人搞不成狡猾工,社员不为评记工分吵架了,国家征购任务也可以完成。王传江发言后,其他人都抢着发言,都要求搞包产到户,七嘴八舌又补充了五大好处,这样包产到户就有了十五大好处。

当时,覃正彦内心是主张搞包产到户的,但又害怕,因为这是个禁区,搞不好要受批评,甚至受处分。1962年3月,他在全县三级干部(大队支部书记、公社干部、区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讲到农业生产时,原原本本地讲了包产到户的十五大好处,但同时也讲了包产到户有七大坏处(主要是怕产生资本主义),并提出西北山区可以搞包产到户或包产到组。这样,全县有不少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有的变相搞了包产到户、包产到组等多种形式。凡是搞了责任制的都增产增收,干部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国家征购任务也完成了。但他却为此挨了不少批,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人把这当成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大罪状。

1966年11月,当时地委社教工作队的负责人跟覃正彦谈话,说:“老覃,你确实犯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错误,县委书记在三级干部大会上鼓吹包产到户有十五大好处,全省没有,全国也可能没有。”

1967年10月,由军代表支持的造反组织印发了覃正彦的“罪状布告”,布告上“覃正彦”三个字还用红笔打了“×”。布告上罗列的十大“罪状”之一就是说他“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大肆鼓吹包产到户有十五大好处,致使全县许多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和包产到组,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加上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他在“文革”中遭受了六七年的残酷斗争和折磨。

一不怕戴帽子,二不怕打棍子

恢复工作后的1973年1月,覃正彦被贬到国营西洞庭农场,任中共国营西洞庭农场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场长。西洞庭农场属于“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由赢利变成了严重亏损,干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当时,他认为自己主政一个县的工作都搞得好,对办好这个小小农场(只有一个公社的人口,一个区的面积)充满自信。随后,他和办公室的冉祖武,到三分场三队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这个队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非常简陋,情绪低落,劳均亏损500多元;第二天到一分场八队调查,也是劳均亏损近600元。走遍全场,亏损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除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外,主要是农场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4万名男女劳力,100多个独立生产单位,由总场统一核算,按等级发工资,职工平均工资不到20元,男女同工不同酬,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劳不能多得,正如干部职工反映的是“坐大船划懒桨”。通过全面调查,他下决心要改革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改总场一级核算为三级核算(总场、分场、生产队)四级管理(加上作业组),超产奖励到职工个人;超产部分总场得小头,分场、生产队和职工个人得大头,一般是二八开的比例。他在一分场八队,办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制定农场体制改革八条,印发到全场基层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讲农场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用通俗形象的语言说:“小小农场,看起来好似一叶轻舟,划起来犹如万吨巨轮,为什么划不动呢?正如干部和职工反映的,主要是‘坐大船划懒桨’,责任不在干部职工,而是农场管理体制造成的,所以要改革管理体制,大家齐心协力划快桨,使农场经济腾飞。”在经营方针上,他提出:“农场本姓农,屁股坐在农业上,两眼盯在工业上。”他之所以说“屁股坐在农业上”,是因为当时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农场每年要上缴征购粮1200万斤,统购皮棉1800担,出口肥猪4000头,还有外销内销鱼80多万斤。为什么说要“两眼盯在工业上”呢?他认为农场只有大力发展工业,才能做到以工补农,农、工、商一体化,才能扭亏为盈,使农场的经济快速发展。

1973年,农场工农业都有很大发展,实现了扭亏为盈。1974年,“四人帮”打着“批林批孔”的旗号,批资本主义复辟。农场的造反派到处搞串联活动,拼凑上千人,组成七个造反队,到总场造反,要揪农场的“孔老二”,揪制定经营管理“黑八条”的“黑后台”。二分场有个副队长写了一张批判覃正彦的大字报,其内容是:“可怜可怜真可怜!可怜一九七三年,自从来了公社佬(指覃正彦),就把责任制来搞,资本主义复辟了,我们要保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农场职工要线不要钱……”

在造反派气焰嚣张的情况下,一名农场党委常委提出,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是否暂停执行?覃正彦召开农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理直气壮地表明态度:“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不是‘黑八条’是红八条,我也不是‘黑后台’,是‘红’是‘黑’要由广大职工评说。”并坚定地说:“我是洞庭湖的麻雀,经过大风大浪,吓大了胆,我‘贼心不死’,管理八条要全面执行。”这次会议后,统一了思想,顶住了“批林批孔”的歪风邪气,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不但顺利执行,还更加完善。1975年,覃正彦在四分场十队推行油菜包产到户超产归己的责任制;1976年,他在三分场八队办试点,搞了包产到作业组、分解到劳、超产全奖的责任制,效果都很好。农场连年增产增收,到1979年农场五级(总场、分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作业组)以及工副业单位,共计赢利1000多万元,上缴税金800万元,奖给职工奖金200万元。当时,方案上报地区农办请示地委领导,地委领导认为数额太大不批,报到省农垦局和省农办也不批,最后发电报给农垦部,农垦部回电按所订合同办。接到回电后,全场干部职工都非常高兴,农场党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当场兑现奖金,有的户得奖金上千元,广大职工笑逐颜开,大大调动了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

包产到户是农业生产责任制一次大变革,当时中央是不允许的,还有来自各方面的阻力,特别是来自省、地农垦部门的压力。1976年,湖南省农垦局局长陪同湖北省农垦局局长到西洞庭农场参观,覃正彦和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王和安向客人汇报。当汇报到有的生产队包产到组联产到劳时,湖南省农垦局局长当即批评说:“老覃,国营农场不能这样搞,不是公社,这是搞资本主义。”湖北省那名局长接着说:“我们省两个农场想搞联产承包,是我一棒子打回去了。”覃正彦和王和安当即申明:“我们一不怕戴帽子,二不怕打棍子,我们不是搞资本主义,是克服平均主义,维护社会主义。”结果,这次汇报不欢而散。

农民的呼声、农民的要求我是了解的,农民的疾苦我是同情的

1980年12月,湖南常德地委通知覃正彦调桃源县任县委书记。1981年1月,他带着农场联产承包到户的一本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材料到桃源上任。到桃源不久,覃正彦参加了县委召开的区乡党委书记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日农业合作试验站的领导杨达志和县委领导围绕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县委领导按照省委和地委的要求,坚持以生产队为单位核算,包工到组,按劳分配。杨达志则建议搞包产到户。覃正彦的内心思想是主张包产到户的,但到桃源只有几天,不了解农村情况,不好明确表态。

会议结束后,覃正彦就下到农村,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查研究。菖蒲乡党委书记刘清池向他汇报了包产到户的情况。刘用试探的口气说:“我们有些生产队要求包产到户,有的已经搞了,乡党委要他们改过来,生产队长和社员思想不通,现在正在做工作。”覃正彦立即表态,不要硬扭,可以让他们试验。他还到菖蒲生产队了解该队包产到户的情况,发现这个队对包产到户的具体问题处理得很好,对劳动力少的贫困户和五保户都分别进行了照顾,社员满意。他很赞赏该队的做法,鼓励他们履行合同,争取今年大丰收。刘见他支持搞包产到户,解除了思想顾虑,向他谈了真实情况:全乡大部分队搞了包产到户,但没有向县委汇报。覃正彦则明确地告诉刘:你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搞下去。

覃正彦和县委领导通过广泛交换意见,基本上统一了搞包产到户的思想。在召开区乡党委书记会议时,由于地委强调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行包工到组,统一分配的生产责任制,县长在作报告时,同意生产队核算和包产到户两种责任制形式都可以搞。最后,覃正彦作了简短的表态。他说:“县长的报告,我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搞包产到户。”地委的主要负责同志批评覃正彦只听中日农业试验站某些人的话,跟着他们走,其实这是他自己的意见。地委常委、常务副专员找他谈话,要他对包产到户只搞试点,不要全县推开。他说,现在已是春耕大忙,改不过来了,再翻盘会影响生产,请地委放心,不会出大问题的。湖南省委书记毛致用和省农办史主任到桃源检查工作,他和县委副书记方平向省领导汇报包产到户的情况。湖南省农办史主任当即批评这样搞会造成两极分化,他们争论起来。毛致用说:“已经搞了就试试看吧!”覃正彦深知省委和地委领导的苦衷,因为1980年《中共中央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试行草案)》(即“新六十条”)中有两个不许: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单干。同时也有来自基层干部和社会上少数人的指责,说什么“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耕牛农具都没得,大田就要分几节”等。


覃正彦在解释几十年坚持不懈地搞包产到户的动力时说:并不是我有什么高明之处,我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从一个贫苦农民成长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长期主管农业,农民的呼声、农民的要求我是了解的,农民的疾苦我是同情的。人民公社搞“一大二公”,吃大锅饭,使农民吃尽了苦头,包产到户使农民尝到了甜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我清醒了,今后再也不能干那种违反群众意愿和实际的蠢事了。

后来,中央连发文件,各级报刊也不断发社论和文章,高度评价农业包产到户是农村的一次革命,对改革开放起到了带头作用。中央一再申明全国实行包产到户30年不变,农民有了自主权,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理论到实践都表明,覃正彦几十年走的路是对的。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覃正彦的正气、勇气、睿智和坚强,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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