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8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 的指示,明确提出:1949年及1950年,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这是中央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建立空军的任务,而且强调是 “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
人民空军的建立,是先成立空军领率机关,后组建航空学校和空军部队。全国性的空军领率机关,是先组建军委航空局,再成立空军司令部;各军区空军领导机关也是先组建航空处,再成立军区空军司令部。
1949年3月30日,中央军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决定组建军委航空局,任命常乾坤为局长,王弼为政治委员。同日,军委航空局开始组建,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航空事业。军委航空局是人民空军领率机关的前身,组建后为正式成立空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7月10日,毛泽东写信给周恩来,提出建立空军的具体问题。周恩来看到信后,立即着手进行组建空军的各项实际工作。
7月26日,中央军委决定,以解放军第14兵团机关和军委航空局为基础组建解放军空军领导机构。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
10月25日,中央军委正式任命刘亚楼为空军司令员,萧华为空军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1月11日,中央军委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
上任伊始,空军司令员刘亚楼对空军建设的方针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得出结论,应当以陆军来的干部为骨干建设空军。随后,刘亚楼明确提出 “在陆军基础上建设空军” 的思想。后经空军党委集体讨论通过,正式确立了 “在陆军基础上建设空军” 的方针。
空军领导机关以人民解放军第14兵团机关和军委航空局为基础,从陆军选调一批军、师、团建制单位组建第一批空军部队,并选调了大批有作战和工作经验的干部担负空军各级领导工作,从而使空军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初具规模。各军区空军以及空军各部队的组建,也都是由陆军成建制地转为空军,使空军部队从组建开始就具备正常运转的领导机构。空军领导干部配备和飞行员的选拔,都是选调在战火中成长起来的优秀领导干部和战斗英雄,他们与一批新参军的青年学生,以及留用的部分投诚和解放过来的国民党军飞行员及航空技术人员等,构成了空军组建初期的骨干力量。
中国自主研制的第一架三代战机歼-10原型机
在人民解放军序列里组建的第一支飞行部队,却是在空军组建之前。北平和平解放后,国民党军不甘心失败,凭借其空中优势肆意骚扰轰炸北平。为此,中央军委决定,迅速组建一支空军作战分队,负责北平的防空。
1949年8月15日,人民解放军第一个担负作战任务的飞行中队,在北平南苑机场正式组成。飞行中队最初仅有10架飞机,其中P-51战斗机6架,蚊式轰炸机2架,PY-19教练机2架。这些飞机有的是起义人员驾驶来的,有的是从国民党空军那里缴获的。后来又增调作战飞机19架。飞行中队经过短暂恢复性训练后,从1949年9月5日起正式担负北平地区的防空任务。这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有了自己的空中作战部队。这个飞行中队,在1949年10月1日参加了开国大典。
建设空军,首要的任务是培养飞行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空军面临的作战任务,中央军委要求空军以最快的速度设立一批航校,加速培养空军急需的飞行员和各类专业人才。
1949年10月6日,中央军委批准了创办6所航空学校的方案。空军领受任务后,克服了重重困难,仅用50多天的时间,6所航空学校就全部筹建完毕,并于当年12月1日开学。随后,空军又3次扩大航校培训规模,以满足不断扩大的航空兵部队迅速发展的需要。经过4年的艰苦努力,到1953年底,空军航校共培训飞行员5945名,机务人员2.4万余名,军事干部396名,政治干部690名,后勤干部310名,为大批组建航空兵部队创造了条件。
航空兵部队是空军的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组建各机种配套、能够执行多种作战任务、具有战斗力的航空兵部队,是人民空军在创建时期的根本任务。1950年5月9日,中央军委正式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4混成旅。该旅下辖2个歼击机团,1个轰炸机团,1个强击机团。6月19日,空军第4混成旅在南京正式成立。这是空军成立后,组建的第一支整建制的航空兵部队。
从1950年10月19日零时起,第4混成旅开始担负保卫上海的防空任务。
10月至11月间,在完成组建第一支航空兵部队第4混成旅之后,空军组建和扩建了第二批航空兵部队,共3个旅。10月31日,经毛泽东批准,空军部队的番号由旅改为师,遂将空军歼击第3、4旅,依次改称为空军第3、4师。10月25日,空军第2师在上海成立。3个航空兵师相继组建。
人民空军组建之初,担负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完成解放台湾、海南岛以及消灭残匪的任务,做到在一定的领海和领空上初步取得制空权,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基础上建成一支完全新式的、强大的人民空军。1950年4月15日,毛泽东给《人民空军》 杂志创刊号题词:“创造强大的人民空军,歼灭残敌,巩固国防。” 这一题词,对人民空军的任务作了完整的表述。
然而,由于朝鲜战争爆发,人民空军的作战任务发生了变化,中共中央决定推迟解放台湾,空军一方面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参加抗美援朝,一方面担负要地防空,支援进军西藏和清剿残匪等作战任务。这样一来,仅靠这几支航空兵部队显然是不够的。因此,这一变化加速推动了空军航空兵部队的组建。
从1950年11月下旬至1953年3月,空军又分4批组建了24个航空兵师56个航空兵团。这些航空兵师,经过战前突击训练,随即轮番入朝参战。从1950年10月至1954年初,空军边打边建,共组建了28个航空兵师70个航空兵团,拥有各型飞机3000余架,初步建成了一支由各种航空兵组成的有战斗力的空中力量。
航空武器装备是空军建设的物质基础。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没有自己的航空工业,飞机装备只能依靠外援。经过抗美援朝战争空战的检验,建设独立自主的航空工业显得尤为迫切,从而加速了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进程。
空军组建后,刘亚楼司令员深知,建设强大的空军必须要有强大的航空工业作后盾,因此他积极向中央建议加速创建中国的航空工业,先后8次向中共中央、毛泽东系统提出建立新中国航空工业的报告。
1951年4月17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随即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航空工业部门创建伊始,即坚决贯彻执行周恩来确定的方针:在苏联的援助下,从修理走向制造。为了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首先组建了第一批航空工业骨干工厂。
根据《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空军工程部随即将东北修理总厂及所属单位移交给航空工业局。其中,空军第五厂于1951年6月29日正式办理移交书,并更名为国营112厂,即沈阳飞机制造厂。从此,沈飞作为中国航空工业的“长子”,一步步发展成为中国歼击机的摇篮。
新中国航空工业初建时,由于基础差,只能担负部分飞机的修理任务,还不具备生产制造飞机的能力。但航空工业部门在 “一五” 期间,按照计划目标,相继试制成功了3种飞机及其发动机,成功实现了由修理到制造的跨越。
1954年7月3日,新中国制造的第一架飞机初教-5首飞成功。这架飞机是由航空工业六大骨干厂之一的南昌飞机厂在苏联援助下制造的,标志着新中国航空工业顺利实现了从修理到制造的过渡。9月28日,新华社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从此有了自己制造的飞机。
1956年7月19日,中国制造的第一架喷气式歼击机歼-5首飞成功。9月9日,《人民日报》 以《我国试制成功新型喷气式飞机》 为题在头版头条作了重点报道。歼-5飞机的试制成功,实现了周恩来提出的空军所需歼击机在两年时间里由国内自给的设想,从而结束了空军飞机来源完全依赖进口的历史。
歼-5飞机列装后,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屡创佳绩,先后击落击伤国民党空军及美军F-86、F-4B、P-2V等多种飞机12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代名机。
歼-5飞机试制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不仅使中国航空工业获取了制造飞机的经验,而且也让中国空军的航空装备由此开始立足于国内。歼-5飞机列装后,成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的主力装备。
1956年10月、11月,我国第一个飞机设计室和发动机设计室先后成立,1957年3月又成立了航空仪表设计室。航空工业局从全国调集了近200名航空科技人才,充实到这三个设计室,由此而开始了由仿制到自主设计的艰难探索。1958年初,沈阳飞机设计室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开始酝酿设计飞机的新目标——超声速喷气式歼击机。
但是,在“大跃进” 的背景下,“快速试制” 的 “东风102” 及 “东风103”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军委副主席贺龙震怒,要求工厂 “停产进行质量整顿,要一刀两断,重新试制”。
1961年1月,中央军委国防工委正式决定,由112厂重新试制歼-6飞机。经过国防工业质量整顿,重新试制的歼-6飞机实现了优质过关。1963年9月23日,新试制的歼-6第0001号飞机,由试飞员吴克明首飞成功。随后,又完成了所有课目的试飞,飞机的主要技术性能全部达到了设计要求。
进入20世纪60年代,由于中苏关系恶化,苏联对华军事援助戛然而止,促使中国必须走独立自主的研发道路。1961年,为了缓和两国关系,苏联又提出愿向中国转让米格-21歼击机的生产特许权,并提供全部资料,为我国加速制造超两倍声速的二代战机提供了转机。
1966年1月17日,国产第一架歼-7飞机,由葛文墉驾驶首飞成功。12月,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歼-7飞机生产定型并转入批量生产。歼-7飞机具有良好的高空高速性能,可以担负拦截敌机和对空对地攻击等作战任务。后续发展出20多种型号,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成为人民空军的主战装备之一,并出口多个国家。
这一时期,我国生产制造的歼-5、歼-6、歼-7飞机等主力战机,都是仿制苏联的,尽管在当时也都属于世界先进飞机,但由于过度依赖外援,严重制约了自己航空工业和飞机装备的发展。
1958年7月26日,新中国第一架自行设计的喷气式教练机歼教-1,由空军试飞员于振武首飞成功。尽管由于空军训练体制改革,歼教-1未能装备部队,但该机的设计为我国培育了第一代飞机设计师。
新中国真正意义上自主研制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第一种歼击机是歼-8飞机。这种高空高速歼击机,主要用于要地防空和夺取制空权,1964年开始研制。1969年7月5日,歼-8飞机由试飞员尹玉焕首飞成功,标志着我国在自行设计制造歼击机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从此,我国结束了不能自行研制高空高速歼击机的历史。
由于历史、经济、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我国航空装备发展一度落后于世界,并出现了代差。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航空装备一直处于追赶状态,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采取 “两条腿走路” 战略方针,即一方面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主研发第三代先进战机,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以创新,从而实现了航空装备的跨越式发展。
歼-10飞机是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种第三代战斗机,从立项伊始,中央就明确提出了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我为主,自行研制,利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积极引进先进技术,主要是软技术” 的研制指导方针。1986年1月,邓小平批准新型战机研制方案,并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文件批准歼-10立项研制,代号为国家重点工程 “十号工程”。
然而,歼-10研制的难度超乎想象。在歼-10新机的设计过程中,我国还缺乏对新一代飞机设计、制造、试飞等技术的预研开发和技术积累,甚至在许多概念上都需要重新构建,尤其是缺乏符合新机研制需要的试验、试制、试飞等多种重要设施。更大的困难是资金问题。而且有人提出,歼-10干脆下马,把钱省下来买国外先进飞机更合算。关键时刻,军委副主席刘华清态度鲜明:“苏-27再好,也是别人家的孩子;歼-10无论如何,就是再困难,也要搞下去!” 这一决策改变了歼-10的命运。
1998年3月23日,我国自主研制的首架第三代战机歼-10由雷强首飞成功,实现了我国军机从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历史性跨越!这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自主研发第三代先进歼击机的国家,也为后续第四代战机的研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按照中央军委 “两条腿走路” 的方针,中俄军事合作引进苏-27生产线的 “十一号工程” 也在同步进行。虽然经历了由于苏联解体而面临夭折的险况,但俄罗斯继续履行了苏联时期的合同,使 “十一号工程” 继续进行。由于进口的部件与原始图纸有很大差异,在具体生产过程中遇到超乎想象的困难,在中航工业各级部门卓有成效的组织领导下,科技人员刻苦攻关,边研究、边设计、边改进,突破了一道道技术难关。一线工人发挥聪明才智,加班加点无私奉献,保证了整个生产流程都按节点完成。
1998年12月16日,我国引进的首款第三代重型战机歼-11由付国祥首飞成功!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国防力量已实现质的飞跃。
歼-15型飞机是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一种多用途重型舰载战斗机,该机融合了第三代战机的技术,装配鸭翼、折叠式机翼,机尾装有着舰尾钩等,具备舰载机特征,高强度的起落架能够适合舰载战斗机拖曳方式。歼-15型战斗机是我国自主研发舰载机的开端,填补了一项国家空白,主要使命是为我国建立一支随航母编队遂行作战任务的舰载机作战力量。
2009年8月31日,歼-15型01号飞机首次陆基飞行测试由首席试飞员李国恩首飞成功。2012年11月25日,歼-15舰载机首次在 “辽宁号” 航空母舰上成功完成了起降。歼-15型战斗机是航母编队的海空利器,该型机列装后,标志着我海军远海作战能力大幅度提升,是一种国家战略的延伸。
以歼-10为代表的三代战机研制成功和苏-27飞机项目的成功引进,不仅为人民空军提供了与发达国家比肩的先进装备,更重要的是通过歼-10和歼-11、歼-15等系列三代战机的研制和生产,我国建立起了更加完备的航空工业体系,造就了一批顶级飞机设计师、工程师、试飞专家、科研队伍,撑起了新时期中国航空工业的脊梁,为空海军航空装备成体系发展创造了条件,并为发展第四代战斗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代战机代表着当今世界最先进的航空装备。随着中国航空工业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又开始了向研发第四代战机冲击。
2011年1月11日12时51分,试飞员李刚驾驶被誉为 “黑丝带” 的歼-20,在各大媒体镜头的聚焦下,风驰电掣,呼啸而起,冲向蓝天。13时10分,“黑丝带” 翩然而返,以优美的姿态轻盈着地。整个过程历时约19分钟。歼-20首飞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国已经跨入第四代隐形战机的先进行列。
时隔不久,我国自主研制的另一款隐形战机歼-31 “鹘鹰”,由首席试飞员李国恩首飞成功,从而使中国成为与美国比肩能同时研制两种隐形战机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