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国务院务虚会提出,在今后的改革中一定要给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搞活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主持国务院工作的副总理李先念指出:“企业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必须认真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要给企业以“经济权限和经济利益”,不能“把各企业当作任何主管机关的附属品,当作只能依靠上级从外部指挥拨动的算盘珠”。
袁宝华回忆说,在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上,“李先念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为了搞活企业,他频繁派出人员考察国外企业管理先进经验。
1977年,袁宝华、李强等考察了英国和法国,回国后向李先念作了汇报。李先念要求国家经委再组团考察日本的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1978年10月底到12月上旬,国家经委组团访问日本。回国后,考察团成员袁宝华、邓力群、马洪、孙尚清、吴家骏等人都深感必须从理论上提出发展商品经济,而发展商品经济离不开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来生产。考察团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在中国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和企业改革的问题。
袁宝华说,对日本经验的介绍“先念同志听进去了,他说:经济要搞好,首先是企业要搞好,要扩大企业自主权”。1979年初,李先念找袁宝华谈话,要求国家经委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国家经委研究室到一些地方调查研究,提出“扩权十条”。3月13日至20日,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与会的企业代表对“扩权十条”都热烈拥护。“扩权十条”提交到4月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得到会议认可并原则通过。
(晓政摘自《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3期,萧冬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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